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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-12-02 14:14
根据《城市绿化条例》(2017年修订)第十九条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;占用的城市绿化用地应当限期归还。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,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,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。“将小区绿地改造成电瓶车充电站”的审批请咨询当地主管部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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