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支持 0
反对 0
举报
2022-12-02 14:11
答:《招标投标法》第十二条规定,招标人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,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。 《建设工程自行招标试行办法》(国家计委令第5号)第四条规定,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时,应当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,包括: (一)具有项目法人资格(或法人资格); (二)具有工程技术、预算、物业、项目管理等专业技术力量。,与招标项目的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; (3)具有类似工程项目的投标经验; (四)有3名以上取得招标专业资格的专职招标专业人员; (五)熟悉和掌握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。 |
入驻
企业入驻成功 可尊享多重特权
入驻热线:158-7146-9462
请手机扫码访问
小程序
小程序更便捷的查找产品
为您提供专业帮买咨询服务
请用微信扫码
公众号
微信公众号,收获商机
微信扫码关注
顶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