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筑物的防雷分类有哪些?如何防雷?
11. 2.1 建筑物应根据其重要性、使用性质、发生雷电事故的可 能性及后果,按防雷要求进行分类。
11. 2.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《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》 GB 50057 规定,民用建筑物应划分为第二类和第三类防雷建筑物。
11. 2.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建筑物,应划为第二类防雷建 筑物:
1 高度超过 lOOm 的建筑物;
2 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建筑物;
3 国家级会堂、办公建筑物、档案馆、大型博展建筑物; 特大型、大型铁路旅客站;国际性的航空港、通信枢纽;国宾 馆、大型旅游建筑物;国际港口害运站;
4 国家级计算中心、国家级通信枢纽等对国民经济有重要 意义且装有大量电子设备的建筑物;
5 特级和甲级体育建筑;
6 年预计雷击次数大于 0.05 的部、省级办公建筑物及其他 重要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;
7 年预计雷击次数大于 0.25 的住宅、办公楼等一般民用建 筑物。
11. 2.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建筑物,应划为第三类防雷建 筑物:
1 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建筑物及省级档案馆; 2 省级大型计算中心和装有重要电子设备的建筑物;
3 lOOm 以下,高度超过 54m 的住宅建筑和高度超过 SOm 的公共建筑物;
4 年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 0.01 且小于或等于 0.05 部、省级办公建筑物及其他重要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;
5 年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 0.05 且小于或等于 0.25 住宅、办公楼等一般民用建筑物;
141 6 建筑群中最高的建筑物或位于建筑群边缘高度超过 20m 的建筑物;
7 通过调查确认当地遭受过雷击灾害的类似建筑物;历史 上雷害事故严重地区或雷害事故较多地区的较重要建筑物; 在平均雷暴日大于 15d/a 的地区,高度大于或等于 15m 的烟囱、*塔等孤立的高耸构筑物;在平均雷暴日小于或等于 15d/a 的地区,高度大于或等于 20m 的烟囱、水塔等孤立的高耸 构筑物。








